监控视频截图
污水收水口本来是收纳污水的,可是部分商家为了自己方便,将污水垃圾随意混倒,导致污水收水口经常“满嘴”油污剩饭。今后,商家可得小心啦,这种只图自己方便、不顾公共利益的行为将受到惩罚。11月22日,在临河长春西街路南经营肉店的业主赵某,就因为其店内员工将垃圾污水随意混倒在污水收水口,被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团结中队依法处以1000元的罚款。
据该局团结中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当日上午7:58,该局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监控视频发现,从长春西街路南某肉店走出一位身着白色工作服、手拎一桶污水垃圾的中年女子,只见她来到健康新家园南门的一处污水收水口,弯下腰将手中拎着的一桶污水垃圾一股脑儿倾倒在污水收水口,原本还算干净的污水收水口瞬间被油污和菜叶覆盖,变得肮脏不堪。紧靠污水收水口就放着一个小垃圾桶,这名女子却视而不见。
当日上午10:14,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将上述影像资料视频截图后通过手机智信系统下派至辖区团结中队。团结中队执法人员收到派送任务后,来到长春西街路南该肉店,向店主赵某出示了视频截图证据。在证据面前,赵某承认了视频截图中的中年女子系店内员工,也意识到垃圾污水混倒行为是错误的,并表示今后再也不会乱泼乱倒污水垃圾了。执法人员为赵某当场发放了《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赵某作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
小贴士<<<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组织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给予警告,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