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核结果,2018年、2019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分别为6015.5亿立方米和6021.2亿立方米,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按可比价计算)分别下降19.2%和23.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按可比价计算)分别下降20.6%和27.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别为0.554和0.559,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83.1%和86.9%。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各项指标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18年和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治水工作的决策部署,节水优先深入推进,水资源监管得到强化,水资源保护持续加强,河长制湖长制进一步深化,农村饮水保障显著提升,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持续推进、节水优先需全面落实、水资源强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河湖水生态保护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考核存在的问题,水利部将以“一省一单”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持续推进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